青海省发布的《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力争建成5-6个省级零碳园区。以下是详细介绍:
方案背景与目标
背景:建设零碳园区是我国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引导产业深度降碳,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标:到2030年,力争建成5-6个省级零碳园区,园区零碳建设模式基本成熟、零碳发展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零碳负碳技术取得突破。在规划设计、路径探索、技术应用、统计核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辐射带动全省园区绿色低碳化水平持续提升,零碳园区成为产业“四地”建设重要动力源和有力增长点,持续激发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主要任务与措施
促进园区能源供给绿色转型:依托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坚持风光水火气氢储多元化协调发展,统筹绿电供给和消纳,为全省园区降碳减排提供支撑。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绿色电力供应模式,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持续提高园区绿色电力占比。
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发展光热及多元新型储能,指导企业合理布局储能项目。鼓励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力争实现园区新增能源消费以清洁能源全覆盖。持续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使用刚性约束。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完善需求响应机制,提升园区电网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园区电气化改造,通过“以电代煤”“以电代气”等方式替代化石燃料。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光热、工业余热等资源,实现园区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将零碳园区作为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依托高比例绿电供给,持续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培优育强锂电产业链,拓展光伏产业新领域,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高载能产业有序向园区转移集聚,加快赋能绿色制造,发展“以绿制绿”模式,培育“青海绿铝”“绿氢”等更具竞争力的青海制造品牌。围绕“1+2+N”绿色算力基地发展布局,加快构建“绿色电力—绿色算力—绿色价值”体系。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园区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等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绿色低碳改造。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改造计划,开展能效诊断。建立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清单化推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改造升级。支持园区与企业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努力打造绿色园区、能效领跑者、零碳工厂、零碳供应链,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提升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巩固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果,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完善园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园区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园区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骨干企业,支持打造再生资源高值化产业园区。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低碳改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大力推广电动、氢能重卡等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持续提升园区生态碳汇能力,做好绿化、生态建设与其他领域低碳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园区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支持园区在化工、有色冶金、钢铁、建材等行业攻克一批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固碳增汇等方向,实施与绿色低碳密切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力争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加速产业化。支持园区与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合作建设一批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强化全国碳减排资源交易“一盘棋”意识,鼓励企业通过全国统一交易平台,规范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
支持创建低碳零碳标准:支持园区加强标准研究分析,加快先进标准在我省转化应用,推动园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日常监测等各项工作标准化,探索制定零碳工程设施管理、低碳设施设备、绿色生产工艺、绿色供应链、低碳产品质量、碳足迹、能耗水平、检测认证和评估等全流程、多环节管理和技术标准,构建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我省零碳园区建设地方性标准规范。
构建双碳数据支撑体系:持续加强行业和企业能源统计、能耗在线监测、地区碳排放核算、电力生产消费等数据分析,强化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支撑作用,支持园区通过开发“电—碳分析模型”“能—碳分析模型”等数智技术,搭建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预测、实时监控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加快青藏高原碳计量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碳计量体系,充分发挥碳计量基础保障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
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省级零碳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政策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对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打造“零碳工厂”。省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