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河北南网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咨询问题及答复意见(综合整理)
一、核心政策框架
政策依据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冀发改能价〔2025〕1067号),明确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及电量,建立“申报-审核-竞价-公示-考核”标准化流程。
竞价工作由河北省发改委牵头,委托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依托新能源云、网上国网等平台实施。
适用范围
项目类型: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含光热发电、海上风电/光伏、存量项目及已纳入机制范围的项目)。
特殊项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除自发自用电量外,其余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
二、竞价规则与流程
竞价主体与资质
集中式项目:需提供省发改委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核准(备案)文件、营业执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分布式项目: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购售电合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户主身份证)、项目信息(总容量、上网模式等)。
代理商要求:分布式项目可由售电公司代理竞价,代理项目总容量河北南网、冀北电网均不高于10万千瓦,同一场次仅可选择一家代理商,且投产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竞价流程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6日9:00-16:00,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
申报内容:包括项目信息、申报电量(比例上限80%)、申报电价(在竞价上下限内)。
竞价方式:采用边际出清方式,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河北南网0.3644元/千瓦时,冀北电网0.372元/千瓦时),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
出清规则:若项目入选电量占申报电量比例低于30%,取消最后入选项目结果,可参与后续竞价,机制电价按调整后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
电量规模与分配
总量安排:河北南网机制电量总规模290.87亿千瓦时(风电245.83亿千瓦时,光伏45.04亿千瓦时);冀北电网357.87亿千瓦时(风电219.35亿千瓦时,光伏138.52亿千瓦时)。
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若不满足要求,对应缩减机制电量总规模。
三、关键问题答复(综合多轮咨询意见)
电价与结算问题
电价确定:若申报电价为0.2元/千瓦时,出清电价为0.24元/千瓦时,项目可入选并按0.24元/千瓦时结算。
结算周期:竞价组织当年投产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次年1月1日起10年(风电)或12年(光伏);未投产项目从申报全容量并网时间次月1日起执行,若未按期投产,实际投产日期前覆盖电量自动失效。
项目并网与履约保函
并网时间认定:集中式项目以电力业务许可证明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分布式项目以省级电网企业营销系统明确的时间为准。
延期处罚:若实际投产时间较申报延迟不超过6个月,按延期天数每日扣除履约保函金额的0.8‰作为违约金;延迟超过6个月,取消三年内竞价资格并扣除全额履约保函。
申报电量与厂用电率
申报电量公式:单个项目申报规模=项目装机容量×同类项目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80%)。
厂用电率标准:风电(含分散式)2.94%,集中式光伏1.94%,分布式光伏取河北省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其他常见问题
项目变更:若项目选址变更未完成核准,建议取得核准文件后参与竞价;若备案证项目地址需变更,建议提交最新备案文件。
平台操作:企业入驻信息变更后,项目信息未同步更新,可发送相关内容至咨询邮箱,由工作组及时处理。
放弃机制电量:若竞价后中标但选择放弃机制电量,履约保函处置依据项目实际投产时间与申报时间差确定,延迟投产将按规则扣除违约金或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