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9日正式发布《湖南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2025〕694号),并于10月30日对外公开通知。以下是该细则的核心内容: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湖南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公平、公正推动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
目标: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新能源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促进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二、竞价范围与主体
竞价范围:
2025年6月1日至竞价公告发布前,已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的新能源项目。
竞价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业主自行评估,竞价周期内可以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的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聚合商,其聚合的分布式光伏应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之一。
竞价主体:
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聚合商(现阶段应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
三、竞价流程与规则
竞价平台:依托新能源云、网上国网、95598智能互动等服务平台开展材料申报、资质审查、竞价出清、结果公示等竞价工作。
竞价时间:原则上每年10月开展新能源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电价的竞价工作。
竞价方式:
风电、光伏分别组织竞价,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
满足机制电量规模的最后入选项目报价即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
当只有一个项目按出清价格申报时,该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按实际剩余机制电量出清。
当两个及以上项目按出清价格申报时,根据这些项目申报容量占比,分配剩余机制电量。
竞价上下限:
2025年竞价上限为0.38元/千瓦时,下限为0.26元/千瓦时。
2026年及以后竞价上限和下限在年度竞价通知中明确。
四、电量规模与比例
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风电、光伏电量规模,分别按照当年风电、光伏预计新增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预计当年新增装机容量×同类型电源发电利用小时数×(1-同类型电源厂用电率)×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
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计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当年消纳责任权重预计超额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适当减少;反之适当增加。
五、保障措施与执行期限
保障措施:
竞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负责组织,委托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成立竞价工作小组,推进增量项目竞价工作。
竞价公告及结果通过竞价平台发布,确保公开透明。
执行期限:
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2025年竞价的机制电量执行期限为10年。
2026年及以后竞价的机制电量执行期限在年度竞价通知中明确。
入选机制时已投产的项目,机制自竞价周期的首月1日起执行;入选机制时未投产项目,机制自项目申报的投产日期的次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