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信息如下:
竞价背景与政策依据
- 政策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及《江西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赣发改价管〔2025〕718号),制定《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推动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 
- 目标:通过竞价模式确定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及电价,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结构。 
竞价范围与主体
- 时间范围:2025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 
- 项目类型: 
- 集中式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 分布式新能源: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聚合商参与)。 
- 排除范围: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深远海风电等成本差异较大的项目。 
竞价规则与关键指标
- 电量规模: 
- 风电:≤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300小时×(1-厂用电率1.95%)×65%。 
- 光伏:≤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970小时×(1-厂用电率1.52%)×65%。 
- 总规模:11.6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其中风电5.7亿千瓦时,光伏5.9亿千瓦时。 
- 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65%。 
- 计算公式: 
- 竞价上下限: 
- 上限:风电、光伏均为0.38元/千瓦时。 
- 下限:风电、光伏均为0.24元/千瓦时。 
- 申报充足率: 
- 下限:风电、光伏均为125%(即申报电量需达到竞价电量总规模的125%)。 
- 执行期限:风电、光伏均为10年。 
竞价流程与时间安排
- 提交竞价材料: 
- 时间:10月10日8:30-10月15日24:00。 
- 方式:通过“新能源云”平台(集中式项目)或“网上国网”APP、“95598智能互动”网站(分布式项目)提交项目信息、资质材料及履约保函(未投产项目)。 
- 聚合商要求:代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由聚合商提交基本信息及竞价资质材料。 
- 审核竞价材料: 
- 初审:10月16日-10月17日,未通过初审的项目退回修改。 
- 复审:10月18日-10月22日修改并重新提交,10月23日完成复审。 
- 价格出清与公示: 
- 出清:11月20日,竞价平台自动完成价格出清,采用边际出清方式(按申报电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 
- 公示:在“新能源云”网站、“网上国网”APP公示出清结果,包括项目名称、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标准等信息。 
政策意义与影响
- 推动新能源市场化:通过竞价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合理定价,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 降低用能成本:设置竞价下限和申报充足率下限,避免无序竞争,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