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问题记录及答复清单(核心要点整理)
一、存量与增量项目界定
存量项目
定义: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
电价机制: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 0.3949元/千瓦时 执行,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值或投产满20年(以较早者为准)。
增量项目
定义: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
电价机制: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为 风电0.094-0.35元/千瓦时、光伏0.123-0.35元/千瓦时,执行期限为 深远海风电15年、其他项目10年。
二、竞价组织与规则
竞价流程
时间安排:2025年首次竞价于8月组织,后续原则上每年10月开展。
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规模需达到机制电量总规模的 125%,引导充分竞争。
出清方式:采用“边际出清”机制,按申报电价从低到高排序,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所有入选项目的机制电价。
竞价主体资格
已投产项目: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并网协议等材料。
未投产项目:需提供供电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书面回复意见》,且计划于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
例外情况:源网荷储、绿电直连项目及2025年6月18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光伏、6月1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除自发自用电量外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
三、履约保函要求
保函开具主体
未投产项目:需按装机容量、利用小时数等参数缴纳保函,单个项目最低 6000元。
已投产项目:原则上免缴保函。
分布式光伏代理商:代理多个项目时可合并开具保函,降低操作成本。
保函管理
1个备案证对应5个非自然人户用电站(单个20kW),若分别申报需开具 5×6000元=30000元 保函;若合并申报则开具 6000元 保函。
保函更换:竞价审核期间,履约保函审核通过后暂不允许更换。
保函金额计算:以竞价平台中申报项目为单元计算,例如:
四、差价结算机制
结算原则
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
差价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
市场交易均价确定
需关注后续公布的配套细则,明确均价计算规则(如是否区分光伏与现货交易均价)。
示例:若市场交易均价为 -0.05元/千瓦时,机制电价为 0.25元/千瓦时,则差价补贴为 0.3元/千瓦时。
五、分布式光伏参与模式
参与方式
自主参与: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自主竞价,自然人户用项目免除履约保函要求。
代理参与:可委托具备售电公司资质的代理商参与竞价,每次代理项目总容量不超过 10万千瓦,项目个数不限。
并网条件
分布式项目需满足“四可”(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具备在线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六、其他关键问题答复
报量报价失误处理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如2025年8月19日8:30至8月22日24:00)完成报量报价,视为放弃竞价资格,申报价格不可更改。
未入选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竞价。
项目投产延期处理
若项目投产日期延期导致履约保函面临索赔,竞价审核期间暂不允许更换保函银行。
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存量判定
2025年前完成并网发电、实际并网容量小于备案容量的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若以每个接入点签订购售电合同,则判定为存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