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旨在进一步挖掘新能源就地消纳潜力,提高分布式新能源消纳能力。这一举措是江西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一部分,具体分析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江西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然而,电网承载消纳能力与发展不匹配的问题逐渐显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全部自发自用的项目。
二、政策内容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江西省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挖掘新能源就地消纳潜力。
简化备案管理:江西省能源局下发相关通知,明确各级备案机关不得无故不备案、暂停备案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为民营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便利。
加强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电网企业加大电网薄弱环节的强化改造,积极借鉴行业先进经验,采取科学的调控技术和方法,做到“应并尽并”。同时,鼓励投资主体及工商业用户等通过自愿配置储能等方式提高屋顶分布式光伏消纳比例、减少上送电量。
三、政策意义
促进新能源消纳:通过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江西省可以进一步提高分布式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缓解电网承载压力。
推动民间投资:这一政策有助于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破解民间投资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碳排放,推动江西省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