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对许可证管理进行了重要调整,以下为具体内容:
许可等级调整: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五级压减为三级,一级不变,原二、三级合并为二级,原四、五级合并为三级,并对应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
人员任职条件规范:明确社保缴纳要求,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许可证换领与延续:
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自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原三级、四级、五级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许可类别和等级变更:“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10千伏及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下。
多个类别许可企业的调整:同时持有承装、承修、承试两个类别及以上的持证企业,将按照其持有的最高等级许可类别人员条件调整其他类别许可等级。
过渡期设置: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监管措施加强:根据上位法及相关规定,加强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调整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配合监督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依法调整处罚金额,增加信用记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