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10kV及以上新能源电站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四可”(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改造,这一政策旨在提升新能源电站并网安全性和电网调度能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以下从政策背景、具体要求、实施意义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政策依据: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及相关会议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改造目标:通过实施“四可”改造,提升新能源电站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新能源电站的实时状态监测、数据采集、远程控制和自动调整等功能,从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的高效消纳。
二、具体要求与时间节点
改造对象: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站。
时间节点:要求相关主体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四可”改造。对于接入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应于2030年底前完成改造。
改造内容:
可观:实现新能源电站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包括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电流等遥测量,以及主要设备位置、重要保护信号等遥信量。
可测:具备精确的数据采集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可调:能够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控制和调节指令,实现新能源电站出力的灵活调整。
可控:建立完善的远程控制和自动调整机制,确保在电网异常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三、实施意义与影响
提升电网安全性:通过“四可”改造,可以实时监测新能源电站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提升电网的整体安全性。
促进新能源消纳:改造后的新能源电站能够更好地适应电网调度需求,实现出力的灵活调整,有助于提升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减少弃风、弃光现象。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新能源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推动新能源电站向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