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工信厅节函〔2026〕461 号,发布时间:2026‑09‑29 本次申报对象: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老版 “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名单不再保留,升级为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
一、总体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企业 / 园区水平应优于本省存量国家级绿色制造的平均水平;鼓励绿色低碳新工艺、新技术落地;企业自愿申报,落实《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不得申报
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经营异常未移出;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曾经被动态移出绿色制造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行政处罚、节能监察整改未闭环、督查发现严重问题等。
二、绿色工厂申报准入条件(核心)
独立法人 / 视同法人独立核算,C 类制造业(实体生产工厂);
评价标准切换新版国标:GB/T 36132‑2025《绿色工厂评价通则》(重点新增低碳维度);5 大维度: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
前置门槛:必须先拿到省级绿色工厂认定,才可申报国家级;
导向倾斜:优先推荐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动绿色 + 智能制造融合。
重要变化:从旧版 GB/T36132‑2018 升级为 2025 新版国标,强化碳排放、低碳相关指标权重;存量老的国家级绿色工厂本次复核也要对照新版标准开展动态自评。
三、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简要门槛
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优先大型龙头母公司;重点面向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侧重产业链上下游绿色带动;
绿色工业园区:各类制造业园区;同样需要省级培育基础,资源循环、能源低碳、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
四、申报与报送时间节点
平台入口: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https://green.miit.gov.cn;企业线上自评价填报;
省级汇总上报截止时间:2026‑10‑30(平台报送);
后续工信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正式发布 2026 年度名单;同步发布动态管理(移出、更名)结果。
五、【重点】动态管理(存量复核,今年力度加大)
全部存量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工业园区必须完成本轮动态自评,在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对照新版 GB/T36132‑2025 重新对标;
省级工信复核后报送移出 / 保留 / 更名建议;达不到新版评价要求直接移出国家级名单;
情形触发移出:不按时填报动态表、材料造假;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产能边界、主体发生重大变更不再符合条件;
原老一批 “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直接取消旧名单,不再延续;有意向重新参评需要按新标准申报 “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
六、对光伏制造(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企业的政策信号
光伏制造业属于重点鼓励参评赛道;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前提先完成省级绿色工厂;
新版国标 GB/T36132‑2025 提高产品碳足迹、工厂碳排放指标权重;对于云南、内蒙、宁夏依托绿电的硅光伏工厂是利好;
存量已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硅光伏企业:本轮必须完成动态复核,按新版标准自查,若碳排放、能耗指标不再达标,存在被移出风险;不能拿到终身牌子;每年动态复核机制落地。
七、企业内部行动建议
存量国家级绿色工厂:尽快启动对照 GB/T36132‑2025 开展内部自评,完成平台动态管理表;核查能耗、水耗、厂级碳排放数据;
拟新申报国家级:先确认已经取得省级绿色工厂;优先同步推进智能制造评级(卓越 / 领航智能工厂),提高遴选优先级;
排查近三年安全环保行政处罚、事故记录,确认无申报否决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