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信厅联合多部门印发,梯度培育模式推进零碳工厂建设,发挥青海风光资源优势,重点支持光伏制造产业链企业开展零碳工厂创建。
一、总体目标与行业节奏
2026 年优先培育赛道:光伏、锂电池、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优先推进电力占比高、减碳难度相对可控行业,光伏全产业链(硅料‑硅片‑电池‑组件)是核心重点对象。
2028 年起拓展范围:逐步扩大至有色冶金、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载能行业。
2030 年目标:建成完善的零碳工厂培育体系,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核算、商业模式,支撑青海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二、申报准入核心条件
工业企业:规上独立法人,年综合能耗≥1000 吨标煤,优先从国家绿色工厂中遴选;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行业标杆 / 1 级先进值。
算力设施:机架规模、PUE 能效满足国标,优先从国家绿色算力设施遴选。
负面清单:近三年发生较大安全环保事故、失信、节能监察问题未整改完成企业不得申报。
三、五大核心建设任务
1、建立规范化碳排放核算体系
以法人企业为边界,覆盖直接排放 + 外购电力热力间接排放;执行国标 GB/T32150 或 ISO14064;配齐能源计量,设置碳管理专岗,第三方核查,保证碳数据可追溯。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执行碳市场核算规范。
2、源头减碳:大力推动厂内光伏 + 绿电绿证交易
鼓励工厂屋顶、厂区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提升可再生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配套储能协同运行。
常态化参与省内绿电、绿证交易,也可采购省外风光绿证;探索绿电直连、微电网新模式,把高比例风光绿电作为零碳工厂最主要减碳路径。
对光伏制造企业:厂内分布式光伏 + 外购青海风光绿电组合,是达成零碳目标最主要抓手。
3、工艺降碳与资源循环利用
推动工艺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提升固废循环利用率,光伏行业重点推进硅料、切割废料回收再利用;推行电气化替代,减少化石燃料使用。
4、末端碳抵消与负碳技术应用
优先依靠节能 + 绿电实现减碳;剩余碳排放,允许通过 CCUS、林业碳汇、合规碳抵消完成中和,不允许单纯依靠大额购买凭证 “简单凑零碳”。
5、管理与产品端:推进碳足迹
建立企业碳管理体系;鼓励光伏组件、锂电等出口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匹配 CBAM 欧盟碳边境、海外客户供应链低碳要求。
四、培育流程
企业编制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明确分年度指标;
市州工信初审,征求发改、生态环境、能源部门意见;
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培育建设名单;
企业按方案分阶段实施,到期组织验收,通过后认定省级零碳工厂,择优推荐国家级零碳工厂。
五、对青海光伏产业链的产业影响
“以绿制绿” 政策落地:青海硅料、硅片、组件企业迎来明确政策导向,厂内分布式光伏建设、风光绿电采购将成为硬性建设内容,利好省内光伏消纳。
出口竞争力提升:零碳工厂认证 + 产品碳足迹,适配海外市场低碳准入,助力青海光伏制造产品出海。
实操约束提示:不支持仅靠外购大量绿证完成零碳,必须同步落实节能技改、自建分布式光伏等实质性减排动作。
联动现有政策:可对接省内绿电交易、碳账户、绿色信贷,享受金融端 “碳减排挂钩贷” 等工具支持。
六、市场关注点与风险提示
梯度推进,光伏锂电先行,高耗能行业延后启动,短期不会大规模铺开;
核算边界、绿电 / 绿证抵扣规则将直接决定光伏企业达标成本;
重点区分 “培育名单” 和最终 “认定零碳工厂”,入培育名单≠已经实现零碳。

